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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探案说法”栏目携手海南先国律师事务所,讲述有意思的法律故事,探究冷冰冰的法律条文背后蕴含着的温暖正义,所谈案件包罗万象,秉承正义、客观的角度,说法律、看得失、品人生。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6月29日消息(记者苏靓)一场飞来横祸,让原本平静的家庭支离破碎,面对无底洞般的医疗费用,他们该如何面对?2019年7月,因家庭纠纷心情烦躁的黄某某,强行以高速超车,先后撞向道路上多辆机动车及王某某驾驶的电动车,导致王某某受重伤,乘坐在电动车上的雷某(殁年11岁)当场死亡。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黄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公务罪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黄某某被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案发前,这个小家主要靠雷某某和王某某务农、养殖和外出打零工赚钱,生活并不富裕,家中除了儿子雷某,还有一个14岁女儿正在上初中。案发后,雷某某痛失一子,妻子脑部受伤,伤情鉴定属于重伤一级,尽管先后四次住院治疗,仍成为植物人,只能依靠插管维持生命体征。
为救妻子,雷某某已负债累累,后续治疗费用缺口仍是“无底洞”。治疗期间,雷某某花光积蓄后,只能暂时将妻子带回家中照顾,借到钱后再次入院。照顾妻子已身心俱疲,雷某某根本没有能力和精力去务农,并照顾上学的女儿。
根据有关医保报销政策,因为原案存在加害第三人,妻子王某某的医疗费用通过医保不能足额报销,自己仍需承担大部分费用,一个家庭的基本生活面临急迫困难。
“我们探访申请人的过程中发现,申请人及其女儿精神状态均十分低迷,多次表达绝望的情绪。”一分院检察官说,案发后,当地公安机关为帮助王某某治病,曾给予申请人雷某某3万元救助,当地政府也给予了9000元的临时救济款,用于王某某的治疗。但王某医疗费用已达50万元,后续治疗费用缺口仍十分巨大。
面对这起惨烈的重大刑事案件,省检一分院认为,该案属于典型的因案致贫家庭,符合国家司法救助中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情形。
“虽然申请人家庭曾获有关单位的救助和救济,但所得款项对于已产生和后续可能产生的医疗费用仍然是杯水车薪。”
根据本案的特殊情况,该院再次对申请人家庭伸出援助之手,给予司法救助6万元,并协调当地民政部门将申请人家庭评定为低保户,以缓解申请人的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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